这是为谁而设的计划?
澳大利亚/新西兰的国家指引列明肺康复应推荐于:
- 所有稳定期的COPD病人,包括不同的严重程度(即轻度到重度);(强建议,中等质量的证据)。
- COPD急性发作出院后;(在理想情况下,肺康复 应在出院后两周内开始);(弱建议,中等质量的证据)。
- 支气管扩张、间质性肺病或肺高压的病人;(弱建议,中等质量的证据)。
具体纳入标准见下表:
纳入标准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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纳入以下任何一标准的病人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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排除以下任何一情况的病人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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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病人有以下任何一问题,则排除方案中运动部分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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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伴有右心衰竭、心包积液、NYFC IV 极症状、晕厥、败血症和需要正性肌力支持的血压不稳定的肺动脉高压患者,不应考虑进行肺康复。 新诊断的肺动脉高压患者应在开始运动前2 个月处于稳定治疗 状态。
不影响适用性的因素:
- 肺功能/疾病的严重程度
- 存在除了慢性阻塞性肺病以外的慢性呼吸问题 (例如支气管扩张)
- 年龄
- 残疾或功能性运动受限的程度
- 需要长期氧疗
- 吸烟状况
- 近期疾病的急性加重